2022年08月19日
晚报讯 (记者 孔浩)近日,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在城区范围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活动。
整治范围为:206国道以东、S241临徐线以西、榴园立交桥以南、峄州路(含)、坛山东路(含)以南,南外环以北区域范围内的所有道路及榴园立交桥以北解放南路峄城路段、西昌南路峄城路段、鹭鸣路全段。自8月16日起开始实施,实行常态化长期整治。
此次的整治重点为:在禁停路段违法停放;机动车未按指定方向停放;未在停车泊车位或者超出、跨越泊位停放;占用人行道、盲道停放;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泊位内停放等违法停车行为;中型以上载货汽车等大型车辆占用小型车辆泊位停放的行为。在城市辖区主要路口闯红灯、车辆逆行、乱穿马路、不按规定道路行驶、轧实线变道等行为;机动车不主动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
对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将采取告知、劝离、查处等措施;对阻碍通行或者拒绝驶离的,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违法停车的,将根据法律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