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充电设施 安禁入系统

滕州市将禁止电动车“进楼入户”

2021年11月30日

晚报讯 (记者 姚付林)近日,记者从滕州住建局获悉,滕州市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联合下发相关通知,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2022年4月底前,做到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上楼充电和停放等行为发生。

对于新建、在建住宅小区,滕州市要求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对于已办理竣工综合验收的住宅小区,要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改造;在滕州市设有电梯的建筑,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禁入系统”,从源头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根据安排,各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在滕州市范围内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工作。2022年2月底前,积极主动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2022年4月底前,结合辖区实际,制订细化落实方案,确定安装计划,积极鼓励住宅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禁入电梯系统,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上楼充电和停放等行为发生。

滕州市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部门将适时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存在火灾隐患较多,特别是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问题突出的小区,对属地镇街和负责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约谈,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信用档案管理中记入企业不良记录,并依据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