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2日
晚报讯 (记者 董艳)11月19日上午,“促进外出人员返乡入乡创业 助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外出人员返乡入乡创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完善扶持政策、创新金融服务、建设创业载体、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和优化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了20条措施,着力化解制约返乡入乡创业融资难、落地难、服务弱等难点、堵点问题,多层次、多要素保障返乡入乡人员创业。
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是促进乡村振兴、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一支重要力量。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不仅有利于激活城乡生产要素资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有利于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扩大就业。过去出台的政策主要是支持农民工、学生、退役士兵等群体返乡创业,这次扶持范围进一步扩大,支持所有有意愿、有能力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入乡创业。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8项补贴。
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均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9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数量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支持创业载体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各类园区作用,推行“一区多园”,为返乡入乡创业项目落地提供载体。对认定的市级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园区,一次性给予20万至5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