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2026年7月23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6年07月28日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由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