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7号)

2026年07月28日

《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于2026年6月29日经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26年7月23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