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6年05月14日

为了加强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弘扬大运河文化,打造大运河文化旅游名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人民政府起草了《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并于2026年4月28日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进行了一审审议。一审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组织了联合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稿)》。为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条例(草案修改稿)》通过枣庄人大网(http://www.zzsrd.gov.cn/)“立法工作”版块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您可以通过登录枣庄人大网、枣庄人大微信公众号或者扫描下方立法民意直通车二维码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来信来函、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提出,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

通讯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731号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编:27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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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