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2026年02月14日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将命名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省、市委部署安排,全市各级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逐级进行了推荐。经过认真考察把关,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和相关部门意见,市委研究决定,推荐刘玲同志、张裕朋同志和滕州市东郭镇党委等3个基层党组织,分别作为拟受中央表彰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初步推荐对象、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推荐对象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初步推荐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一、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初步推荐对象(1名)

刘 玲(女)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二、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推荐对象(1名)

张裕朋 薛城区常庄街道吴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三、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初步推荐对象(3个)

滕州市东郭镇党委

山亭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

薛城区邹坞镇党委

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至2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有具体事实和线索,并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情况。联系电话:8685801。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