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2日
本报讯 6月25日,辽宁营口与我市检察机关在枣庄签署《协作意见》,率先建立全国首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跨省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两地将打破地域壁垒,携手守护营口大闸蟹、峄城石榴等40余种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合力破解假冒侵权、特别是跨区域侵权难题,为这些承载乡愁与财富的“金名片”筑牢法治屏障。
地理标志产品是地方特色与品质的象征。营口拥有博洛铺小米、营口大闸蟹、盖州苹果等8种国家地标产品。枣庄坐拥峄城石榴、滕州马铃薯、山亭火樱桃等34种特色产品,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名录,底蕴深厚、数量居前。这些“乡土珍宝”是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关键引擎。
然而,地标产品保护长期面临挑战:市场上假冒产品鱼目混珠,损害正宗品牌声誉;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影响消费者信心;尤其跨区域侵权,因信息不畅、协调困难,查处难度大,成为维权“痛点”。“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最终损害的是我们种植户的利益和地标产品的信誉。”一位石榴种植户道出心声。
新机制确立“六协同”: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件协作、督促落实、宣传联动。营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永全、枣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洪伟代表双方签字。
签约现场,两地分享了保护“博洛铺小米”的协作经验。陈永全称,这是落实最高检部署的创新实践,“要以案促行,让机制活起来、见实效。”张洪伟提出深化协作“三步”:专人对接、探索经验、打造案例。
这场从渤海之滨到鲁南腹地的“山海协作”,为两地特色产业筑牢法治屏障,是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新探索。双方承诺凝聚合力,高质效守护好乡土“金名片”。 (记者 张文莉 庆国 通讯员 张攀 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