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26日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由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