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0日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25年01月11日
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