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0日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25年01月11日

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锡涛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