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计划2025年11月全面完成772个老旧小区改造

2020年11月05日

本报讯 11月3日下午,全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对2020年5月18日印发的《枣庄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介绍和相关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我市自2016年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造范围主要是1995年前建成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在2020年上半年对全市各类小区进行的排查摸底中,全市城区内2005年前建成使用、需改造老旧小区772个、16.5万户,这些小区大多基础设施缺失或者损毁,失养失修失管严重,群众改造意愿强烈。为此,市政府于5月18日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计划到“十四五”末,在确保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的基础上,力争完成2005年前建成使用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设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宜居整洁、安全绿色、和谐共享的“美好住区”。改造主要针对城市国有土地上2005年12月31日前建成使用,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拟以拆除新建(含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改造的住宅不纳入改造范围。

《实施方案》规定,2020年5月至6月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2021—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制定相关政策,全面动员部署,开展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20年7月—2025年11月为全面实施阶段,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年度改造计划,分批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完成改造任务;2025年11月底开始进行工作总结,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回头看”,总结经验,剖析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整治提升措施,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向纵深发展。这意味着,我市计划于2025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除了明确改造目标和范围,《实施方案》还从实施步骤、推进措施、资金筹集、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全面部署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下一步,随着《实施方案》的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得到深化推进,群众关注关切的这一惠民实事也将真正落地、落实、落细。 (记者 寇光)